甘肅: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守牢漁業安全底線
今年以來,我市高度重視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專題研究,精心部署,嚴格落實,確保了全市漁業生產安全有序開展。
一是保障水生生物安全。堅持落實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制度,消除苗種生產環節重要疫病傳播風險隱患;全面開展水生動物疫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充分利用9個國家級水產養殖動植物疾病監測點,對全市水產養殖動物疾病進行全面的監測,認真查看養殖記錄、觀察養殖情況、了解發病情況,及時向養殖場(戶)通報疾病預測預警,嚴防烈性疾病傳入和流行。至目前,監測魚類病害水面198畝,未發現區域性烈性傳染病,漁業疫病風險較小。
二是嚴控水產品質量安全。以落實“三項紀錄”為抓手,強化源頭監管,試行白名單制度,加強名單外養殖投入品管理。逐步完善水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推行標準化生產,加強日常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開展水產養殖規范用藥科普下鄉活動,強化養殖用獸藥及其他投入品使用指導。組織開展產地水產品和苗種獸藥殘留風險檢測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障水產品產地質量安全,確保水產品“舌尖上”的安全。全市累計參與“第一責任人安全倡議書”活動22人次;發布預報預警1次,未發生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產監管。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明確責任主體,突出重點環節,聚焦主要任務,全面開展漁業生產安全風險排查專項行動,嚴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全市組織檢查16批(次),36人次,車輛17輛(次),檢查養殖場78場(次),發現安全隱患10個,即知即改10個,漁業生產安全平穩。
下一步,我市將繼續增強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責任意識,積極開展“中國漁政亮劍”行動和“清風行動”,落實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措施,完成養殖環節水產品質量抽檢,做到日常巡查與專項行動相結合,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行為,有力夯實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