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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中國水產學會關于做好科學放魚體驗點建設與運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產(漁業)技術推廣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宗教事務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引導動物放生活動的通知》(林護發〔2025〕)30號)要求,引導社會公眾定點規范開展水生生物放生活動,近期,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中國水產學會(以下簡稱“總站學會”)組織開展了科學放魚體驗點遴選工作。經單位推薦、形式審查、現場評審等程序,共遴選第一批科學放魚體驗點16個、第一批科學放魚在建體驗點10個(名單見附件1、2),科學放魚體驗點和在建體驗點認定有效期為三年。為做好體驗點建設與運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技術指導
相關省級推廣機構要加強體驗點技術指導,按照體驗點建設標準(附件3)要求,推動建立完善放生活動備案工作機制,確定體驗點適宜放流物種和禁止放流物種,提供符合資質條件的放流苗種生產單位信息,協助開展放流苗種檢驗檢疫工作,引導社會公眾參與體驗點科學放魚活動。總站學會將會同各體驗點所在地省級水產技術推廣部門與運行主體簽訂合作共建協議,切實加強體驗點建設與運行工作指導,確保其有效發揮功能作用。
二、發揮引導作用
各體驗點要嚴格按照工作標準和要求開展科學放魚活動,充分發揮示范引導作用,爭取成為“可看、可參與、可學習”的科學放魚展示窗口。要結合本地區的文化特色和群眾需求,開展大眾喜聞樂見的各類科學放魚示范活動,引導更多社會公眾參與。
三、完善設施條件
各在建體驗點要按照建設標準,盡快完善相關軟硬件條件,在體驗點設置水產苗種暫養設施,加大相關活動組織力度,保障放流苗種質量,爭取在認定有效期內達到體驗點建設標準并被公布為科學放魚體驗點。在建期間不得以在建體驗點為名進行掛牌及開展媒體宣傳等活動。逾期未被公布為體驗點的,原則上不再受理其申報。
附件:1.第一批科學放魚體驗點名單
2.第一批科學放魚在建體驗點名單
3.科學放魚體驗點建設標準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中國水產學會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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